2018年至2020年标准是:
  (1)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。
  (2)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  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实际税率为10%)这就是“减半征收”。从2018.1.1日开始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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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18年至2020年标准是:
  (1)工业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人数不超过10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。
  (2)其他企业,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,人数不超过80人,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。
  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实际税率为10%)这就是“减半征收”。从2018.1.1日开始计算。
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36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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